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奧冠蓄電池充滿電的UPS蓄電池,不連接任何負載空置大約六個月后就必須重新充電,以避免電池損壞。 帶負載放電至低電狀態的西力電池,在放電后72小時內必須重新充電,以避免電池損壞。UPS在閑置不用時,應斷開連接的電池,否則在幾天至一周的時間內會導致連接的奧冠蓄電池過放電而損壞。 如果電池在放電后很長時間沒有重新充電,將會導致極板的氧化,也就是大量的晶體或固化的硫酸鉛留在電池金屬極板上,奧冠蓄電池常用的充電方法將很難或不能重新使硫酸鉛重新分解,這會導致電池過早的損壞。UPS電池在放電后72小時內重新充電會完全恢復電池的容量和壽命。UPS電池都不允許電池放電后每個單元的電壓低于1V,對于12V的電池是6V。如果客戶的電池電壓低于此值,就只能更換電池了。奧冠蓄電池官網理提醒您,在儲存和運輸電池時應采用正確的方法,以避免過放電導致奧冠蓄電池壽命縮短及損壞。